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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償程序
索償人必須於接受治療或事故發生後 30 至 90# 天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交索償通知書。
索償人須根據索償表格上的指引妥善填寫有關表格,並附上相關之証明文件(請參考索償所需文件)。
- 索償表格第一部分(由索償人填寫)
- 索償表格第二部分(由主診醫生填寫;費用由索償人支付)
索償表格下載:
索償種類 |
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
美商大都會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
索償表格填寫指引 |
| 意外死亡及殘疾保障/意外醫療費用保障 |
下載 |
下載 |
下載 |
| 住院現金/住院保障/手術現金保障 |
下載 |
下載 |
下載 |
| 危疾保障* |
下載 |
下載 |
N/A |
| 保費豁免保障/附款人保障/完全及永久殘疾保障* |
下載 |
下載 |
N/A |
| 死亡保障 |
下載 |
下載 |
N/A |
# 因應個別產品,提交索償通知書之時間或有不同,詳情請參閱保單條款。
* 請致電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以索取索償申請書第二部分:
(852) 8102 1332(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852) 2199 1000(美商大都會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常見問題
答:閣下可致電本公司的客戶服務熱線索取索償表格,或到本公司的網站下載有關索償表格,填妥後連同所需資料,寄抵本公司理賠部作審核,地址: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 7927 號辦理。
答:閣下可致電本公司的客戶服務熱線查詢。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半及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答:會,但只影響閣下的醫療費用索償金額。本公司將需要閣下提供別間保險公司已支付的賠償明細帳及由是次保障事項所引致的各項費用單據正本,以計算本公司對是次保障事項應支付之賠償餘額。
答:在本公司未完成索償審核前,客戶必須如期繳付到期保費,確保保單生效。
答:保險公司會發放該保障賠償予保單持有人。
答:可以,閣下可透過書面(連同逾期支票,如適用)通知本公司要求重發支票。
答:可以,閣下可透過書面通知本公司要求退回有關單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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